签买卖合同范文(精选4篇)

日期: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第二部分:签订销售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模板

第1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模板

第二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知识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上签约知识

网上签约是指您与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必须向相关房产部门备案并在网上发布。然后您将获得一个在线签证号码,您可以通过该号码在线查询。网上签约是为了让房产交易更加透明。

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有商品房办理新建商品房权属设定登记前,必须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提交房管局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

这些信息包含了购房者最关心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信息。如企业资质及证书编号、银行信用等级、奖项、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及房地产信息,如绿化率、容积率、间距、总面积等。建筑面积、建筑结构、计划销售价格、竣工日期、开业日期、前期物业服务约定期限及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

此外,公开信息还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或房产证号、商品房代销机构信息、房产权是否受到限制等。

根据《办法》,每个属性都会有一个电子属性表。房产的预订、销售状态在桌面上一目了然,并及时刷新。开发商通过抬高价格、虚报销量来囤积居奇来欺骗消费者的做法将不再奏效。与售楼处隐藏的销售控制图相比,购房者将拥有更可靠的信息来源。

网签前看房所需资料:根据《限购令实施细则》要求,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应如实填写《家庭成员申报表》 ”。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需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有子女的还需提供中期户口簿复印件18岁以下);外地户籍人员须持有武汉市证明,如有10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可到住房查询窗口查询。符合购房资格的窗口,向购房人出具《购房者家庭成员查询证明》。房地产开发公司凭此证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相关房屋合同备案手续。

买家:

榆林市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前买家要仔细考虑

阅读本合同的内容。如果您对合同条款和专业条款理解不一致,可以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销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自愿原则,本合同正文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行,供双方

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双方均可修改、增加或删除文本条款的内容。合同签订生效后,未经修改的印刷文本视为双方约定的内容。

4。本合同文本涉及的选择,手写内容优先。

5.选择合同文本中的内容[ ],填写空白处以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

6、签订合同前,卖方应向买方出示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明及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榆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

卖家: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姓名: 国籍: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卖家通过转账获取位置和号码

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证号码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卖方已获准在上述土地上建设商品房,暂定名为:。施工

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的完成日期是: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网上签约是指您与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必须到相关房产部门登记并在网上发布。然后您将获得一个在线签证号码,您可以通过该号码在线查询。网上签约是为了让房产交易更加透明。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对已售商品房申请新增商品房权属设定登记前,必须向市国土房管局办理项目入网手续。管理局并提交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公民可以随时这样做。上网查一下。

这些信息包含了购房者最关心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信息。如企业资质及证书编号、银行信用等级、奖项、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及房地产信息,如绿化率、容积率、间距、总面积等。建筑面积、建筑结构、计划销售价格、竣工日期、开业日期、前期物业服务约定期限及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

此外,公示的信息还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或房产证号、商品房代销机构信息、房产权是否受到限制等。

根据《办法》,每个属性都会有一个电子属性表。房产的预订、销售状态在桌面上一目了然,并及时刷新。开发商通过抬高价格、虚报销量来囤积居奇来欺骗消费者的做法将不再奏效。与售楼处隐藏的销售控制图相比,购房者将拥有更可靠的信息来源。

网签前验房所需资料:根据《限购令实施细则》的要求,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应如实填写《家庭成员身份声明表》 ”。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需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有子女的还需提供中期户口簿复印件18岁以下);外地户籍人员须持有武汉市证明,如有10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可到住房查询窗口查询。符合购房资格的窗口,向购房人出具《购房者家庭成员查询证明》。房地产开发公司凭此证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相关房屋合同备案手续。

网上签约的程序为:交易双方根据网上公布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销售合同文本协商起草相关条款——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网上打印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双方签字(盖章)——在电子房产清单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每笔交易的网上操作流程应在24小时内完成。

实行网上签约后,开发商还可以杜绝“多卖一套”的伎俩。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后,合同的具体合同号将反馈给管理部门。如果房屋已被出售或抵押,合同将不生效。每个商品房的信息一目了然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房地产预警预测系统的一部分。通过该系统,您不仅可以查询商品房房产信息,还可以包括每套商品房的层数、销售用途、预售参考均价等详细信息。相关信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确保真实、准确。 。第二章: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空白) 合同号: 房屋代码:

卖家:

买家:

榆林市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前买家要仔细考虑

阅读本合同的内容。如果您对合同条款和专业条款理解不一致,可以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销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自愿原则,本合同正文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行,供双方

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双方均可修改、增加或删除文本条款的内容。合同签订生效后,未经修改的印刷文本视为双方约定的内容。

4。本合同文本涉及的选择,手写内容优先。

5.选择合同文本中的内容[ ],填写空白处以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

6、签订合同前,卖方应向买方出示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明及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榆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

卖家: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姓名: 国籍: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3%(含)以内的,按实际价格结算;

(2)当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时,买家有权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0]15号,2010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91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0年8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9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8日起施行。

2010 年 11 月 5 日

为了正确审理房屋登记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房屋登记机构的房屋登记行为以及查询、复制登记材料等事项的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案件。 。

其他组织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登记与有关文件内容不符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换发、补发所有权证书、登记证书或者更新登记簿而不改变登记内容的行为不服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施行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房屋登记机构作出的房屋登记行为不服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房屋登记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受下列情形影响:

(1) 房屋被毁;

(二)房屋登记行为被登记机构改变的;

(三)生效法律文书应当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簿或者房屋登记证作为最终证据。

第四条房屋登记机构为债务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债权人不服提起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债权已经预登记;

(2)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未经其同意而转让房屋的;

(三)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房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通知房屋登记机构的;

(四)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与债务人恶意串通的。

篇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知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知识
网签就是你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市国土房管局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
这些信息包括购房者最关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如企业资质及证书号、银行信用等级、获奖情况、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及楼盘信息,如绿化率、容积率、间距,总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拟售价格,开竣工日期、开盘日期,前期物业服务约定期限及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
此外,公示的信息还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或房地产权证号、商品房代理销售机构信息、以及房地产权利是否被限制等情况。根据《办法》,每一个楼盘都将拥有一个电子楼盘表,该楼盘的预定和销售情况在表上一览无余,适时刷新。开发商通过虚报销售数字哄抬价格或囤积居奇等蒙骗消费者的手段将会失灵,与售楼处里暗藏猫腻的销控表相比,买房人有了更可靠的信息源。网签前房查所需资料:按照”限购令实施细则“要求,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本市户口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需去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期中户口本的复印件有未满18岁孩子的也要求提供孩子的);外地户口的须持在武汉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到住房查询窗口进行查询,符合购房资格的窗口向购房人出具“购房人家庭成员情况查询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凭该证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相关住房合同备案手续。网上签约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
实行网上签约之后,还可杜绝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伎俩。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约后,该合同的具体合同号将反馈至管理部门,如该房已销售或抵押,合同将不能生效。每套商品房信息网上将一目了然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的一部分。通过该系统,不仅可以查询到商品房楼盘信息,还包括每套商品房的层数、用途销售情况和预售参考均价等详细信息,相关信息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确保真实准确。篇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空白合同编号:房屋代码:出卖人:买受人:榆林市
榆林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
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榆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买受人:姓名:国籍::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国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证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榆林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幢】【座】【单元】【层】号房,房屋代码为。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属钢筋混凝土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其中封闭阳台数为:0,非封闭阳台楼为:0。该商品房预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
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4、×。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1种方式进行处理:1.双方自行约定:
(1)最终以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准,双方同意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结算,不再互相追究其它法律、经济责任;(2)×;(3)×;(4)×;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篇三: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0〕15号,2010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91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0年8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9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8日起施行。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为正确审理房屋登记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房屋登记机构的房屋登记行为以及与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等事项相关的行政行为或者相应的不作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